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5500960/2021-00014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1-28 文  号: 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28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服务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制定并印发了《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2020]-2号)、《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三政字[2020]21号)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分管、有人落实。成立三河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海滨牵头,安排部署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的全面督导工作。成立了三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

)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时效性。坚持及时主动公开全市政务信息,包括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方针政策等,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海报、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疫情防控、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展情况。

)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开展。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的不断提升,保证工作高效开展。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新《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对受理的政府信息申请,严格执行部门协商办理答复机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商讨答复意见,由律师进行审核,依法依规答复。同时,对于复杂、敏感的公开申请事项,加强与法制、保密和监察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圆满答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三河市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件,经认真审查,均按《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答复和处理,并无任何收费事项。

(六)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做好全市政务新媒体的摸底统计、规范清理、优化整合工作。将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开展运行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2020年累计通过“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00余条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改版。按省、市要求,对标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三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升级改版,规范内容设置、增设专栏及设置链接等,为构建一体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下基础。

    (八)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三河市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了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做好“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丰富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性,促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8

 58

 98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未增减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未增减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未增减

0

行政强制

 0

未增减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本年未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5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4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5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归类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公开内容单一化、表面化。

2021年,我市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推动重点领域工作政务公开。坚持重点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步进行、互相促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开年度规划计划等社会重点关注内容,坚持做到从行政决策到结果的全公开。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探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公开载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及时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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